个人按揭购房合同详细内容.docx

所谓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置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供应按揭的银行(贷款行)供应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银行对购房者供应的资料进展真实性、牢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需进展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担当)。四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

5、托付别人代为登记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托付书原件。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四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获得土地使用证、房屋全部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四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展出租、出售、撤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那么按天数加收罚金。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全部权证及保险单。所谓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置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供应按揭的银行(贷款行)供应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银行对购房者供应的资料进展真实性、牢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需进展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担当)。四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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