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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 技能津贴 绩效奖金 补贴 其它;基本工资为每周6天的出勤工资。
第九条行政办公(生产部一线员工及销售员除外)每月实际天数减周日天数为全勤,全勤天数以外,平时加班以1倍计算,周日加班以1.5倍计算,节假日以2倍计(计算方式:每小时加班费=基本工资/30/8)主任/工(含)以上没有加班费,特殊情况按加班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条基本工资底薪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岗位底薪工资表):
第十一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原则上每年的1月与7月)组织一次晋升评定。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每半年绩效考核总成绩在480分以(满分600分),均有资格填写晋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批,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下个月的工资中调整。
1、行政岗位基本工(图1)
行政岗位岗位津(图2)
3、行政岗位技能津(图3)
4、车间员工的薪资按现行方法计算,见
5、质检部员工、技术部员工和机电部员工薪资均以专员级别工资进行计算。
6、后勤人员含保安、厨房、保洁,工资结构为保底工资 其它;保底工资1200元/月,每月休息2天,包吃住。其它部分按面谈协议而定。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约占基本工资的10%,员工试用期领取50%的绩效奖。
各部门主管依据绩效考核标准,核算并提交所管辖人员的月绩效奖金。
第十四条每到晋升月份的薪资调整,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报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管理层人员的晋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工作业绩考评及时调整,不要求必须统一评定。
第十六条补贴部分,有学历补贴、工龄补贴、伙食补贴、特殊补贴。
标准如下:
1、学历补贴分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每月分别补助90元、120元、150元;本科学历的认定以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为依据。
2、工龄,自一进厂算起,员工每满一年发放50元/月的工龄奖,满两年发放100元/月的工龄奖,依此类推,500元封顶;依次类推。
4、伙食补贴:按月出勤天数计算,方式4元/天。
5、特殊补贴,如担当培训讲师,特殊技能额外(按时间30元/次/2小时)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特殊补贴。
第十七条其它部分,主要包含扣款、奖惩等,具体见员工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第四章试用期工资
第十九条外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3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二十条在生产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其它任何岗位的试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
第二十一条特殊招聘员工的试用期在面试期协议确定,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五章转正定级
第二十二条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审批,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以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本部门主管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批。
第二十三条行政人事部依据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总经理核准定级。
第二十四条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上报,凡出现越级上报者,行政人事部将对责任主管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五条所有人员的转正定级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执行。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七种假别。七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共五种假别。
第二十七条带薪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由公司统一安排休假,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特殊情况除外。如年休假未修完,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调休。
第二十八条法定节假日包括:(3天)、(1天)、(1天)、(1天)、五(1天)、十(3天)、(1天)。
第二十九条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原则上以调休为主。
第三十条无(病假及事假)的计算方(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 技能津贴 绩效奖金)/当月出勤天数,其它补贴按当月出勤天数比例计算。一次请病假不能超过7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特殊情况由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有薪假的计算方式:工伤假30元/天、婚嫁60元/天、产假20元/天、丧假60元/天;不享受其它补贴,假期时间按人事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薪资核算流程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行政人事部。
第三十四条每月10日财务上报部门考核评定表;生产、营销相关负责人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将所有考勤审核并制做工资表,报人力资源审核。
第三十五条每月15日前,财务部审核完毕。
第三十六条每月20日行政人事部将工资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财务部负责。以上工资核算时间,各部门严格执行,出现工资延误时,对责任人和责任主管各罚款50元。
第八章员工福利
第三十七条为优秀员工办理养老及工伤两种保险;
第三十八条为重点岗位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四十条本制度为江西XX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部门必须执行;
第四十一条如需修改,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四十二条此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核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规定相冲突或违背本规定之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
本制度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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