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管理规定

四川XX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常压储罐使用维护、检验及检修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四川XX范围内的常压储罐的设计、安装、使用修理等过程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3.1机动工程部3.1.1负责全公司常压储罐的专业管理。3.1.2负责贯彻国家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审核常压储罐报废更新计划,审核主要常压储罐检修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3.1.3负责储罐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3.1.4负责常压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3.2生产计划部3.2.1负责全公司常压储罐操作规程的编写组织和审核工作,组织事故预案组织编写、审定。3.2.2负责清罐调度,为常压储罐年检检修创造工艺条件。3.2.3负责全公司常压储罐的日常生产使用管理。3.3HSSE部3.3.1负责制定公司罐区安全用火管理制度。3.3.2负责储罐清理污物的处置,组织和督促隐患整改工作。3.4储罐使用车间3.4.1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常压储罐的日常管理,做好储罐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3.4.2负责编制本车间储罐管理细则,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3.4.3负责本车间储罐的定期外部检查工作。3.4.4负责编制、上报修理及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3.4.5负责编制上报常压储罐的更新改造计划。3.4.6负责编制和上报备品配件计划。

四、工作内容4.1常压储罐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技术验收和办理交接手续。在通过安全、环保、消防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与生产车间投入使用。4.2各类常压储罐在使用时,使用车间应根据工艺要求,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各项操作参数、正常巡回检内容、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操作人员程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熟练掌握、严格执行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规4.3常压储罐使用过程中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全面检查。根据储存介质和地区特点每年最少应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36年应结合清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情况达不到检查条件的应由车间提出使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报HSSE部生产计划部机动工程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检查后将检查内容及时记载于技术管理档案内。44常压储罐定期测厚,周期规定为:使用年限10年以内的,每5年检测一次;使用年限11于常压立式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五、检查与考核5.1检查考核主要内容5.1.1技术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每座储罐应有设备档案,维护保养记录,大修记录,设备图纸资料。5.1.2储罐罐体完整,无渗漏无严重变形,储罐各于维护保养良好,罐内外所有密封件填料完好。5.1.3储罐基础完整,其不均匀下沉不超过罐体直径的百分之罐体防腐层无脱落,保温层完好。5.1.4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5.1.5储罐液位计、高低液位报警完好。5.2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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