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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24年3月23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
主持人: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出席股2人,实际出席股东2人,出席股东共代表本公司股份100%表决权。
议题:
经我公司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货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期限三年。
我公司全体股东会同意以合法拥有的森林林权共亩,其中杉树亩,松(森林林权清单详见附表),抵押给贵行,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若贷款清未还,同意银行依法拍卖处置抵押的森林林(森林林权清单详见附表)偿还贷款本息和我们违约致使银行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及贷款人实现的债权的其它使用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人员名单及签字样本
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名单如下
股东签字样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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