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协议示范文本(5篇常用版)

股东分红协议示范文本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技术人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为甲方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支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为甲方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价格。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10%分红。

第二条:分红条件。

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规划,并按技术开发规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而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条:分红股权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10%比例分红,这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0%的股权。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变更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分红协议示范文本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具体职责和要求

甲方:

a)由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所有工作和用户需求。

b)由甲方负责跟进一切事务至售后服务工作。

c)关于甲方和客户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d)只负责与客户沟通联系、向客户介绍、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知名度。

e)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f)乙方无需承担包括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招待费、通讯费等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这些成本或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三、利润分配

以甲方财务综合报表为依据进行支配。

事成结款后分红利润比例以每单次(项目合同)纯利润的15%股利分配给乙方。

四、分红进账方式

甲方在客户支付款项之后,应立即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分红,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分红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分红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分红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五、合同的改造、变更、解除、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无意继续履行该合同,须提前15日(含周末、节假日)告知另一方,方可终止合同。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应将双方之间债务款项结清。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东分红协议示范文本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内部股份分红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内部股份: 有限公司名义上的内部股份,内部股份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内部股份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有限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占甲方股份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给乙方。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乙方取得的甲方内部股份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内部股份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的股权,不得以此内部股份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内部股份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务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除劳务关系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劳务/合作关系解除,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离开甲方/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则本协议对乙方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______________职位,甲方每年分配占甲方股份_______%的内部股份给乙方作为劳务/合作费用。

3.2. 甲方按时发放乙方本协议签订前约定的工资及福利、销售抽成、职务津贴等。

3.2.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 的劳务/合作服务,主要工作职责为甲方设计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提供经营管理理念、进行技术指导、为业务拓展提供理念和渠道、针对专业领域对员工培训等一系列的工作。以适应甲方发展经营的需要。

3.3. 甲方需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以及相关的后勤支持。

3.4. 甲方应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

3.5. 甲方如遇增资扩股,因此造成的甲方持有股份稀释等可能,可能导致乙方内部股份比例的稀释,但甲方保证协议期间,给予乙方虚拟股份对应的股份金额不发生变化。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4.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4.3.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 乙方拥有对甲方的财务状况的监督权以及对公司账册等资料的查阅权。

4.5. 乙方同意在甲方遇到股份稀释的情况下,按照内部股份对应的股份金额同比例稀释。

5.协议期限:

5.1.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5.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合同期间的经营情况及乙方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内部股份分红协议。如需重新签订,应以书面形式以予确认,任何非书面形式的确认均为无效。

6.协议解除

6.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务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6.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务/合作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务/合作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6.3.内部股份分红权从属于甲乙双方的劳务/合作关系上,故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合作合同无效、撤销、终止或劳动/合作关系的解除,本协议也随之无效或终止和解除。协议无效或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

6.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7.1.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内部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2.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配合乙方提供劳务/合作服务向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7.3.甲乙双方如若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8.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讼。

9.其他规定。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分红协议示范文本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高层经营管理团队的激励机制,实现投资者与经营管理层之间“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激励原则,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以最终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 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三、 前提条件

乙方须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共同承担企业经营的责任。甲方给予乙方,并约定乙方其他人员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干股分红。

×年乙方干股分红的比例为____________%。

四、 计算方法

1) 以甲方×年税前利润 万元为目标值,甲方实际税前利润达到目标值时,乙方才可享受干股分红,低于该目标值则不能享受干股分红。

2) 当利润 时,按持股比例参与负分红。参与负分红时,以风险金按持股比例进行扣减风险金和浮动工资,扣减上限值为风险金和浮动工资全额。

3) 乙方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将作为甲方总经理对其机动分配部分(持股比例的10%)的修正依据。

4) 乙方的干股分红 =事业部实际完成利润值 ×(A公司年度实际利润完成率×85% + B公司年度实际利润完成率×10% + C公司年度实际利润完成率×5%) × 个人持股比例。

五、 风险抵押金及风险基金

1) 风险基金:指原风险抵押金及干股分红中累积未发放部份。

2) 风险抵押金额:以年度目标利润、干股股权确定年度风险抵押金数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风险抵押金 = 确保利润值×个人干股持股比例×30%

3) ×年度乙方个人风险抵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4) 原则上年终干股分红要在集团财年决算审计后计发,乙方个人分红总额的60%在当年兑现,其余的40%将作为下年度参与干股的风险金予以提留。

六、 风险基金管理

1) ×年风险基金原则上在×年2月份由乙方以现金或用上年度干股分红划缴的方式完成缴纳,如个人风险基金金额大于需缴纳的风险金额则无需缴纳。

2) 乙方参与干股正分红时,当年其分红总额的40%转入风险基金帐户中累积未发放项作为个人下年度风险抵押金,当年提留的40%在第二年年终发放;每年循环进行。

3) 乙方参与干股负分红时,负分红额在其当年个人风险抵押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由第二年干股分红或年薪中予以抵扣。如第二年离职,则须清偿上年度负分红不足部分。

4) 在本协议期年限未满,并且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甲方予以辞退的,乙方可即时得到公司以现金形式返还已认购的所有风险抵押金本金和风险基金未发放部份总额的60%,余额将于下年度年终财年决算后一次性以现金返还。

5) 乙方在本协议期未满而申请辞职的,经审计在其没有违反公司制度及离职期间没有作出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情况下,公司在当年年终财年决算后,将其个人风险抵押金本金和风险基金累计未发放总额的60%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6) 乙方在本协议期未满而因公司发展需要,经集团决定予以同级调动的,其个人风险抵押金和累计未发放部份将随其本人转入相应公司。如该公司实行干股制的,将根据相应公司的规定调整风险抵押金,并参与相应公司的干股分红;如相应公司不实行干股制的,其个人风险抵押金和累计未发放部份将由相应公司在当年年终财年决算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返还给乙方。

7) 如乙方下年度不参与干股或其他原因离职或辞职,并且在两年内没有作出损害企业利益或泄露企业保密资料的行为的,该年度被提留部份将分两年返还给个人,第一年的年终返还被提留的60%,第二年的年终返还其余的40%。

8) 干股风险基金累计滚动提留和发放期限为二年,在第二年的年终财年决算后予以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七、 附则

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生效。

2) 如本协议书的条款发生变更,需要双方重新签署确认生效。

3) 本协议书中的持股比例、考核目标、风险金金额等当年有效,第二年签定时须视具体情况调整。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总经理签署: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分红协议示范文本篇5

分红激励方案

目录

一、释义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五、激励期限

六、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3、绩效考评

4、支付方式

5、退出机制

附则:

特别说明:

1、 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xxxx公司章程》制定。

2、 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在职分红激励模式。

3、 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在职分红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指公司。

2、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3、利润分红激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净利润中的一部分(具体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作为在职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

4、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五、激励期限

本激励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度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盈利及考核情况执行一次,每年具体激励实施计划公布及实施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六、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

用于利润分红激励的款项提取比例为公司实际净利润的30%,即: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30%计算。

例: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120万,利润分红提取比例为30%,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1200*30%=36万;若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50万,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500*30%=15万。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根据本激励方案生效日的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确定激励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各人员任职岗位的岗位价值及岗位工龄系数确定预授虚拟股。

注:

(1) 当公司引进某岗位/职位而导致新增的激励对象或某岗位/职位原激励对象流失,则在股权激励总股数中相应增加或减少与该职位价值相对应的股数,但总的用于计算激励款项的激励比例不变。

(2) 激励对象每年的分红金额=该激励对象的分红比例*实际获得的分红激励额度。

3、绩效考评

·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各激励对象都有3-5个绩效考评指标或一票否决权(详见各岗位《绩效考核表》,一票否决权是指出现一票否决所列明的事项时即丧失在职分红激励),用于核定年终实际可得到的股数,公式为:实际可获股数=预授股数*绩效考核系数。

· 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考核≤50%,绩效考核系数为0.3

? 50%﹤年度绩效考核≤70%,绩效考核系数为0.6

? 70%﹤年度绩效考核≤85%,绩效考核系数为0.8

? 85%﹤年度绩效考核≤100%,绩效考核系数为1.0

4、支付方式

· 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低于2万元时,则该分红奖金当年一次性发放;

· 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大于2万元时,则采用5:3:2原则递延支付(即在三年之内,分红的当年发放50%,第二年发30%,第三年发20%);

· 在公司按照本激励方案的规定向激励对象实际发放利润分红时,激励对象必须在岗在职;对于实际发放当时已经不在岗在职的人员,则无权再按照本激励方案的规定享受激励分红;

· 本激励方案项下的分红在每年4月30日前发放,公司在向激励对象发放利润分红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5、退出机制

在本激励方案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如发生以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之一,自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核实之日起即丧失利润分红激励资格,无权再参与本激励方案项下的利润分红,并取消截止当年尚未发放的利润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其相应处罚(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公司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职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或其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 自行离职。

· 死亡或宣告死亡。

·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违规、违约行为。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 从事其他被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不当行为。

附则:

1、本激励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及解释,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

2、各拟定的激励对象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本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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