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 合作拍摄协议

电视系列片合作拍摄协议

甲方:

乙方:

现就甲方与乙方合作拍摄《》四集电视文献片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以下简称“该片”)生动展示1932年发生在大地上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谨以此片告慰那些在靖远起义中献身的英烈们,并作为双方向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献礼片。《》是国内第一次以陇中土地革命时期我党的武装斗争为题材而拍摄的文献纪录片,具有很高的人文价值和社会意义。该片共集,片长分钟,每集分钟。甲、乙双方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完成制片方的要求。

<(一)、甲方责任:

1、提供该片制作所用的的历史资料素材及拍摄脚本。

2、参与该片的全部拍摄及制作过程。

3、与乙方共同承担该片拍摄的全部风险。

4、全面负责该片的编导。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该片拍摄脚本的文字版权。

2、与乙方共同分享该片产生的全部利润。

<(总制作费用中减去成本支出,剩余利润部分%平分。成本支出双方共同监督产生,主要为汽油、车损、食宿、劳务、道具、社交等。)

<(三)、乙方责任:

全程参与本片的拍摄过程,提供拍摄及后期制作所需的全部设备,负责拍摄制作质量。

全权负责本片的后期制作及包装。

全权负责本片的光盘制作及包装。

全权负责本片的宣传册的制作及印刷。

与甲方共同承担该片的全部拍摄风险。

乙方权利:

乙方拥有该片拍摄的影像版权。

二、与甲方共同分享该片的拍摄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

<(总制作费用中减去成本支出,剩余利润部分50%平分。)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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