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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甲立协议双方:以下简称方镇村乙为加快我镇绿化进度,乙方经过竞价中标我镇第二期绿化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我镇第二期绿化工程交给乙方实施,实行包栽包成活包刷白。中标价为,女贞
2.25元/株,桃树4元/株(苗价),总额
1.88万元。
二、所需苗木品种、数量及规格要求。女贞,8000株,米径
2.5cm,定杆高度
2.2米,桃树,2000株,2年生嫁接苗,品种为水蜜桃或黄桃,所供苗木无抽细苗,无带病、带菌苗,无弯曲苗。苗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数量按实际验收计算。
三、绿化工程实施地点及栽植要求。农村四级公路两侧,株距4m,刷白高度80cm。具体地点为:文XX、国庆路、红旗XX、解放XX、富XX等绿化工程完成时间。从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要求3月8日前完成(包括刷白),每延迟一天扣100元(灾害天气除外)。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苗木栽植结束后要精心管护,6月份进行第一次验收,符合质量要求,6月底付苗款60%,12月份进行第二次验收,成活率达95%一次性付清余下苗木款,低于95%按比例扣减结算苗木款。
六、违约责任:甲方缴纳一万元违约保证金,苗木栽植结束后退还。如甲方不履行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甲、乙双方签约后不得违约,否则按中标金额的10%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投标办一份,财政所一份,农技中心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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