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股权转让协议BD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协议签订地点:甲方在(以下简称合作社)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给乙方,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信用社股东会的批准及其他股东的同意。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作社拥有的%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合作社所持股权,即合作社股权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亦包括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设备、现金、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等,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本次转让前,甲方及信用社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理清,与乙方及转让给乙方的股权、资产、现金、存款、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关。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大写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3、年月日前,甲乙双方须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甲方须无条件配合。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合作社股东已完全履行了本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合作社的经营,不再参与合作社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合作社修改后的章程。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第五条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工商登记等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或亏损。

第十条生效及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到人民法院起诉。转让方:受让方: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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