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人字〔2024〕2号
内部人才推荐暂行规定
修订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配合公司人才战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鼓励在职正式员工积极向公司推荐合适人才,同时规范人才推荐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人岗匹配,择优录用:公司在人岗匹配、择优录用的前提下,坚持举贤不避亲的用人准则,内部推荐的人才须符合岗位的任职要求,并在众应聘者中表现突出。
2.事前申报,主动回避:员工向公司推荐自己亲属好友的,应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备案;被推荐人应聘时应如实填写与推荐人的关系及在公司内部的亲属关系。如未如实填写,一经查实,视为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条职责
人力资源部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推荐人才的招聘组织工作,及开展对被推荐人才的适岗考察。
各部门职责: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对被推荐人才进行适岗考察。
推荐人职责:在掌握空缺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了解被推荐人的品行、性格、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基本信息后,向人力资源部推荐人选。在被推荐人通过面试后,根据需要,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录用沟通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本部,各下属城市公司、二级公司遵照执行。
第二章内部推荐人才的招聘流程
第五条信息发布
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通过OA发布空缺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推荐流程
1.推荐人将《厦门XX集团人才推荐表》及被推荐人简历提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推荐信息及被推荐人的简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推荐人反馈被推荐人是否获得面试资格,并与用人部门沟通后决定具体面试时间;
3.相关面试工作参照正常招聘流程,面试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反馈给推荐人。
第七条推荐奖励
第八条奖励方式
被推荐人通过公司面试被录用,且通过试用期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后,对推荐人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奖金于被推荐人奖励转正当月在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奖励范畴
1.人力资源部未发布内部推荐需求的空缺岗位,接受内部推荐,但不享受上述奖励。
2.人力资源部作为招聘组织部门,其工作人员内部推荐人才不属于奖励范畴。
第十条奖励取回
以下情况取消奖励的发放并收回已发放奖励:
1.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有隐瞒和伪造;
2.推荐人隐瞒已知的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
第三章内部推荐的亲属回避机制
第十一条亲属关系
1.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2.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第十二条回避范围
1.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不得推荐其直系亲属在公司工作;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不得推荐其亲属在其直管或分管的专业(含集团及子公司各部门)工作;
3.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不得推荐其亲属担任财务主要负责人、出纳岗位;
4.集团及各城市公司班子成员不得推荐亲属在财务、人事、(成本)、风控部门工作;
5.所有员工不得推荐亲属应聘与与本人岗位相互制约的岗位,相互制约的岗位包括会计与出纳、财务负责人与招标采购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与成本负责人等公司认定不兼容的岗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2月份向集团董事长、总裁提报《员工内部推荐关系汇总表》。
第十四条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归属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厦门XX集团人才推荐表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厦门XX集团人才推荐表
主题词:人力资源内部人才推荐制度
2024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