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届大奖赛冠名协议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主办单位(甲方):/冠名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冠名市首届大奖赛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

2、活动地点:

3、活动时间:20年4月12日起至20年9月30日

4、冠名方式:独家冠名

二、冠名费用及付款方式

1、冠名费用:(大写)元人民币.即(小写)一元。该冠名费用包括乙方冠名本次活动所需费用及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赞助回报所需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3、付款时间: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二O%冠名费用。半决赛前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30%冠名费用:总决赛前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30%冠名费用:活动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余款。

三、赞助回报

1、独家享有市首届大奖赛冠名权

2、活动现场回报:由乙方现场制作、提供冠名企业的宣传展示平台(具体项目见活动策划方案)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确保本合同项目下冠名活动顺利进行;、

2、提供合方案中所体现的相关服务和设施供乙方使用;、

3、做好方案中涉及场地及审批项目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履行合同各项义务;

2、为甲方活动举办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与全额冠名费用相等的违约金。

2、合同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政府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解除,双方均不构成违约,损失各自承担,但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的款项。

3、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增加其他冠名单位致使乙方冠名权益受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与全额冠名费用相等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合同生效后,如有更改策划项目,需对所增加项目另外计价。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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