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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没有完全将权利义务内容写明,需要补充的合同,补充采购合同范文一补充协议编号:.合同编号为:.买方:地址:电话:卖方:地址:传真:电话:传真: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对买卖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对合同第条的修改如下:
二、对合同第条的补充如下:
三、本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及协议中约定的为准。协议内容如与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四、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一份。买方:地址:邮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卖方:地址:邮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补充采购合同范文二合同编号:需方:(甲方)供方:(乙方)本协议中供、需双方相关责任、义务与20年12月16日签订的原块石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中的相关条款相同。因原合同签订的采购量已完成,供方能按要求满足需方采购要求,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采购块石5000mup3;(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第一条合同期限自20年1月1日至20年6月1日止。
第二条计量、计价方式计量及计价方式与原块石采购合同约定相同。其他约定参照原块石采购合同执行。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补充采购合同范文三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年10月14日签订的从化市山区镇幼儿园及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包2)合同(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鉴于:甲方和乙方于20年10月14日共同签署了从化市山区镇幼儿园及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包2)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从化市山区镇幼儿园及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包2)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合同内容补充部分:一.工程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0天内支付总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再付至总价的95%,结算完成后付至总价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付清。二.其它事项说明:本协议生效: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从化市山区镇幼儿园及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包2)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从化市山区镇幼儿园及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包2)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执一份,财政局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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