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机销售合同

供方:台州森科缝纫机有限公司签约地点:金坛市需方:金坛市博文针车行签订时间:20年3月30日甲乙双方经有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诚信信用的原则下,基于平等互利、双方共赢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套)总金额(元)备注缝纫机森科SK9810H-D3台100XXXX6000.00以上报价含税合计(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86000.00元)

二、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三、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以供应方法:随即备品按说明书要求配备。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定金合同总价的30%即55800.00元给供方。

2、货到指定地点时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74400.00元给供方。

3、该设备正常运行6个月后,需方付清全部余款即55800.00元给供方。

五、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从开始使用之日起15天内包换(易损件及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用不当除外)。

六、乙方在出库单或承运单上签收即为供方交付,供方交付货物后,需方在支付完全合同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会,一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会。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所达成的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签章):经办人:供方(签章):经办人:缝纫机台板销售合同供方:宿迁市XX厂签约地点:需方:金坛市XX公司签订时间:20年月日甲乙双方经有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诚信信用的原则下,基于平等互利、双方共赢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套)总金额(元)备注缝纫机台版8800套100XXXX0000.00以上报价含税合计(人民币):肆力元整(叫0000.00元)

二、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三、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以供应方法:随即备品按说明书要求配备。

四、付款方式:现金支付,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在出库单或承运单上签收即为供方交付,供方交付货物后,需方在支付完全合同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会,一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会。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所达成的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签章):经办人:供方(签章):经办人: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