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缺陷设备运行管理制度.docx

带缺陷运行设备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因生产需要,不能及时停修带缺陷设备(在不会发生设备故障、事故的缺陷的前提下)的维护检查,避免设备缺陷扩大成故障、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建立带缺陷运行设备档案。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淀粉

一、二车间、机修车间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1)在设备巡视时发现设备缺陷时由运行车间、机修车间两车间共同会诊,根据生产以及设备缺陷情况确定是否及时停修,因生产情况允许设备缺陷能够及时消缺或即使生产需要设备缺陷严重需要及时停修必须停机维修。对于经过对设备缺陷会诊能够坚持运行不会造成设备故障、事故的发生的设备即为带病运行设备(利用停机时间进行维修)。对带病运行设备要求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必须实施跟踪监护,制定出防止设备缺陷扩大的防范措施、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案以及设备的消缺计划,同时调查设备缺陷发生的原因。

(2)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分别设立设备缺陷档案,存放在于一二车间值长室、机修车间办公室。淀粉一二车间发现运行设备缺陷于每天7:206:20报到机修车间,并由提报责任人组织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班组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根据会诊情况淀粉一二车间值长、机修车间技术员分别填写设备档案。机修车间维修人员对每天的设备巡视情况报机修车间办公室,由机修车间负责对缺陷进行汇总报提报机修车间副主任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每天9:00、16:00前反馈到淀粉一二车间,并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或技术员组织运行车间技术员、运行值长、运行车间班组长、机修车间分管班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并填写运行设备档案。

(3)设备缺陷档案填写完整,必须填写缺陷设备名称、设备异常发生时间、导致设备异常的原因、避免设备扩大的防范措施、拟定缺陷处理的方案、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间、消缺责任人、会诊人员(由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当班班组长组成)、缺陷处理后的验收情况。

(4)带缺陷运行设备消缺后由机修车间消缺责任人组织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当值值长、班组长进行验收并签字。验收不合格各验收人员要实事求是的填写验收记录并根据设备缺陷以及生产情况确定是否开机或继续维修。

四、考核

(1)运行设备参数出现异常未填写带缺陷运行档案的,每发现一台带缺陷设备对淀粉一二车间、机修车间部门负责人、当值值长、分管技术员各罚款20

(2)带缺陷运行设备档案未按照规定地点存放每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

(3)设备缺陷填写必须完整、填写内容具体且方案可行,不能出现应付现象,每发现一次应付现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值长、分管技术员各罚款10元。

(4)淀粉一二车间设备缺陷未按时提报、机修车间未按时反馈,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元。

(5)带缺陷运行设备档案未按照拟定方案时间进行处理且未提出变更时间的对设备缺陷会诊人员每人罚款10元。

(6)带缺陷运行设备按照拟定方案消缺后,机修车间未组织责任单位验收,每次对机修车间检修责任人罚款10元。设备维修质量不合格影响生产根据影响产量的10%对维修责任人罚款。设备验收质量不合格导致开机后继续带缺陷运行未造成停机的对维修责任人、验收责任人分别罚款50元,如造成设备停机影响生产或设备损坏等对维修责任人、验收责任人分别损失的按20款。

(7)带缺陷运行设备未制定防范措施或制定防范措施未按要求执行导致设备事故扩大未影响生产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导致事故扩大影响生产或造成设备损坏的按造成损失的20相关责任人罚款。淀粉厂生产部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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