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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为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风险提示:劳务费用劳务合同雇员提供劳务服务,雇主主需要依据协议支付劳务报酬,这里要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务费,雇主也不用像劳动合同那样为雇员缴纳社保的义务,是否缴纳可以双方协商约定。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等相应劳务费用,并据此作出详细约定,以免给雇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纠纷。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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