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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展位租赁协议书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方式:甲方岀租其位于的展位,用于乙方展示及经营摊位
二条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到止。(合同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乙方可提岀续约申请,甲方予以优先考虑。续约协议内容由甲乙双方商议后决定。)
三条合作条件:1、甲方按照展位图纸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可租面积按实际测量计算为准。
乙方以管理费、租金的形式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Y)
四条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保证经营场所的资质、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甲方负责提供消防、电力、用水等设施,各项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
五条乙方义务:1、乙方确保企业品牌、展品、商品符合国家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乙方负责对展位进行设计、装修,并严格遵守甲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乙方确保在合同执行之日起开始经营。
六条合作期内终止、违约责任。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自动解除本次展会合作协议。
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若甲方违约,按可计经营天数计算费用,退还余款;若乙方违约,自动离场,管理费、租金不予退还。
七条其他约定: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纠纷,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经办人:签订日期:甲方:经办人: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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