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乙方:甲方因工程必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依据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施工地点:二、工作内容:运输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计量办法: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依据。
结算单价: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每增加1公里每吨增加元。
其它状况依据工程实际状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
起步运距是1公里。
支付办法:1、工程进行一半时,支付已完成运输量工程款的50%.
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70%.
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涵在上述单价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优良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确保甲方所必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需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当(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确保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当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需听从甲方的指挥。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需性能优良,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件齐全有效。
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乙方在运输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
乙方在运输成品料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把成品料运至施工现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假设发现乙方有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现象,双倍罚款,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相关的车辆及驾驶员离开本工地。
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需进行覆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当;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当责任,并参照民法典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因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沥青混合料质量不符合约定(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沥青混合料温度不符合摊铺、碾压等规范要求时),乙方应照价赔偿。
甲乙双方如必需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