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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XX公司
承(供应商)管理程序
第一章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本程序规定了承(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要求,从而避免承包(供应商)员伤害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中XX公司所有的合同承包商(包括供应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修改此程序。
第四条相关部门负责执行落实程序里的要求。
第五条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相关承(供应商)做不定期(包括:劳保用品穿戴、作业票、特种作业许可证、资质审核)。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项目主管部门应对其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可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加入有关安全(或相关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审查内容包括:承包商所在公司的安全政策、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承(供应商)的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安装、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作业风险评估。
第八条承(供应商)使用部门必须确定一名现场联系人,负责承(供应商)日常管理并保证所负责的承(供应商)都能符合中XX公司安全要求。
第九条每个承(供应商)作业现场应配备有资质的现场联系人及安全负责人负责与本公司的联系及承(供应商)的日常现场管理,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与公司签到合同的的承(供应商)应提供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并接受安全培训、办理出入证。
第十一条各部门对自己辖区的承(供应商)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承(供应商)现场作业,须严格遵守本公司规定。
第十三条承(供应商)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承(供应商)负责,应按照本公司要求进行佩戴。承(供应商)必须确保人员安全,施工工具安全,车辆进出、停放安全。
第十四条承(供应商)单位,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承(供应商)安全违章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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