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购买方(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居间方(丙方):修水县和家房产中介有限公司联系系电话公司地址:修水县义宁镇盛和佳XX铺营业执照: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房地产有关政策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并完成房屋买卖委托服务事项,特订立本合同。
二条:甲方出售房产坐落于,户型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现已依法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契税票、(证齐全)所有权人为拥有,房产证号为此房为,丙方已带乙方查看该房产,乙为对该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买此房产。
三条:甲、乙双方经丙方介绍,确认该房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在交易过程中,凡涉及本次交易前期该房产的产权、房内非正常事件和财务纠纷所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本次交易过户环节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要办理购房按揭贷款环节的费用由乙方承,本房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四条: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以示乙方诚心购买此房产,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购房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余款,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协助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