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奖励及惩罚制度.docx

放射科奖励制度

1、卫生局立项科研:300元;科技局立项科研:500元。省级继教:100元;国家级继教:500元。科技进步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2、发表A类期刊:论著:300元;其他:150元。B类期刊:论著:20;其他:100元。

3、院级比赛或考试,第一名:20;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市级比赛或考试,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

4、获得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元;省级后备人才:500元。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500元;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及骨干人才:20。

5、受到医院点名表扬:100元。

6、兼职硕士生导师:400元。

7、受气奖:无原因受病人辱骂,不还嘴者奖:200元。科内讲座:100元。

9、医院年度考核优秀奖及优秀党员:鼓励奖。放射科惩罚制度

1、医院质量考评扣分,责任人扣总金额40%

2、迟到:10分钟内2钟;20内4钟;30分钟内6钟;59-120内8钟。超过2小时按旷工计算。

3、与病人吵架,视情节轻重罚款:2000元;与病员打架,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推诿病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病人投诉到科室罚款:10元;投诉到医院,罚款2000元。

4、无故未参加科务会,罚款50元;开会迟到按第2条计算。会后讲座初级人员(40岁以下者)必须参加。

5、发生医疗纠纷,自己承担总赔偿金额的5%

6、公共财物损失,直接责任人按一下标准赔偿:1000元以内赔偿10 元以内赔偿8000元以内赔偿5000元以上赔偿3%

7、明确公共财物为人为损害,直接责任人赔偿物品价值的5%-30%查岗发现早退、溜岗,罚50元;请假必须事先告知组长或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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