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乙方:日期:用户指南:该协议资料适用于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并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实现有效地约束当事人的行为,保证利益方(集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通过修改使用,也可以直接沿用本模板进行快速编辑。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年绿化工程施工事宜,特签定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作为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年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双方愿共同遵守。原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若原合同中具体条款内容与本补充协议有矛盾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辽宁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20年绿化工程合同工期:天数35天。

第二条补充合同价款154

4.869)

2、工程增量总价固定包死,所有现场变更及签证不再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原合同价款与补充合同价款合计:壹拾柒万陆仟柒佰零玖元柒角柒分小写¥176709.77,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95%小写¥16

8.7477,甲方预留5%小写¥8835工程质量保证金。20年6月底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1.甲方根据工程量清单扣除乙方种植未确定成活树木工程款,乙方根据树木种植成活情况在秋季或第二年春季进行补植,补植成活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扣留工程款,并扣留20%质保金。乙方无偿负责补植树木养护一年。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起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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