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页
废水委托处理协议委托方:_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工业生产的用水,3.乙方按时按量按质接收甲方污水、废水,并处理受纳的污水、废水。确保达到国家标准与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指定的位置和方式处理并回用达标后的污废水,并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供水量和收费标准
1、乙方建设净水场,负责供给甲方的工业用水,流量为600m,且年供水量不得少于280万立方,如少于280万立方则按280万立方计算。乙方以4方向甲方进行收费,费用中包含税费。
2、甲方排入乙方污水处理场的污水流量暂定75m,甲方排入乙方回用水场的废水流量暂定450m,且年污废水排水总量不得少于500万方,如少于500万方按500万方进行计算。乙方向甲方收取污废水处理费用为1.5方;
3、乙方经过处理后的达标回用水再供给甲方,供水流量为500m,且年供水量不得少于400万立方,如少于400万立方则按400万立方计算。乙方向甲方收取4方的费用,费用中包含税费。
4、乙方一旦发现甲方排放超常规污水、废水时,甲方应及时指派相关人员到场与乙方共同确认,若甲方不及时指派人员到场确认,将视为默认,并要采取有关措施调节达到常规排放或按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的附加费。
5、原则上甲方不能将其他工业废水排入甲方的集纳管道,如有特别要求,必须经过乙方特别许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收取附加费用。
6、合约期内物价指数有较大变动(如水、电、其他商品等价格上涨),经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废水处理运行费。
三、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之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更改或补充合同,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