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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校舍的维护管理,提高校舍使用效力和寿命,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场所,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有关校产管理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统一管理校舍维修工作。
二、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要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房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D级危房立即封闭停用,并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维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后实施。
三、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常规维修及保养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2各类专用设备,如: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使用部门自行安排维修及保养。
3总务处要经常对校园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维修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损坏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小修一般由用户填写报修单,总务处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维修结束后,由使用人验收签字,管理员复4凡属用户管理责任或人为损坏的校产,总务处应按规定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在办理赔偿手续后,及时安排维修。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保养总务处应对全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
2校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
(1)铁门、铁窗、操场栅栏及公共部位的扶手等每三年油漆一次。
(2)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内墙3至5年粉刷一次。
(3)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大楼外墙的清洗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
(4)铝合金门窗、插销、门锁等如有损坏,影响使用,应及时修复。
(5)大型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进行。
三、教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电视机、课桌椅等,由总务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并与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2班级接受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总务处安排修理,总务处也应主动派人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总务处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总务处应及时强制修理,并可作出赔偿原修理价的50300的处理。
四、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水暖、电工每周负责检修。
2水电工对校内水电设施,定期定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安排修理。
3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常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
4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
五、其它维修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生活设施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1、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2、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屋面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3、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4、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5、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铁皮管每年刷漆一次。
6、勒脚、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7、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8、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四、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
五、接受上级部门特别是教科局领导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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