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贮存管理制度.doc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库区,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3)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5)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6)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货称取区、发货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7)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一般药与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危险药品应设置专库存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专人保管、专柜或专库存放、专账管理;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性质要求,分别设置相应温湿度储存条件的储存库房;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8)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可设立近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0)仓库应建立药品保管卡,动态、及时记载药品的进、存、出状况。注:“五距”是指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厘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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