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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与范围保证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施处良好状态,确保使用。本制度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的管辖范围。
2.引用文件GB17945即消防应急灯具标准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2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专业主管负责组织对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4过程控制
4.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备维护管理应严格按GB17945即消防应急灯具标准的规定执行。
4.2各楼层应急灯、标志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挪用。
4.3应急照明分类
4.3.1消防应急照明灯: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4.3.2消防安全标志灯:用图形和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作用包括:4.3.2.1指示安全出口位置及其方向;
4.3.2.2指示楼层及其它安全场所;
4.3.2.3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
4.3.2.4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4.3.3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安全标志灯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4.4应急灯、标志灯月维修保养内容
4.4.1灯具是否正常发亮;
4.4.2表面玻璃有否破损;
4.4.3安装是否牢固;
4.4.4按下测试按钮是否显示正常,并抽查蓄电池的放电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4.4.5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图形及文字清晰完整。
4.4.6将每月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在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中。
5记录表格共用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设备(设施)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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