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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供方:为明确供需双方利益、责任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及产品
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产品数量相关要求:(见订单清单)
4、生产要求:5、产品保质期限壹年(在验收合格后算起),在保质期限内实行服务(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二、合同总价:本合同订购的实木复合门包安装(不含不规则门洞修补),含运输费及搬运费用,不含五金,不含税票,具体金额数量按订货清单为准。
三、付款和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2天内需方支付预付款本合同总造价的30%,货到工地需方支付至货款造价80%,款到安装,安装费待门全部安装完成后付清安装费,
2、安装完毕,需方自行组织验收合格,需方7天内支付货款造成价的90%安装费付清,余款留10%作为保修款。供方把所有的钥匙交给需方自行保管。
四、产品交货及安装:
1、交货时间:供方在合同签定收到定金期起算,按需方要求指定地点,天内将产品运到安装工地,供方自行下货并安装,相关费用由供方自理,全部安装完成。
2、在供方安装过程中,需方应同施工单位协调提供电力,堆放场地,不符合安装要求的门洞,需方应整改到符合安装要求,费用由需方支付。
3、供方在安装中,要做好施工全过程的成品及支未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以免使施工单位造成损失,并要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五、验收标准、方法:
1、安装完毕三天内组织初步验收,一个月内必须整体验收,没组织整体验收视为合格。
2、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供方应及时调换,由此增加的费用供方自理。
3、所有产品进行核对无误后并填写验收交接单。
4、对初步验收合格产品,需方做好保护工作,未做好保护工作造成损失由需方负
六、违约责任:
1、需方不能按全同约定支付货款,每天按全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供主不能按合同约定安装完毕,每天按全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由需。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法人代表、签约代表及现场管理代表的变更,并不影响需、供双方遵守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需、供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裁决。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需方代表供方代表单位盖章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签订日期日期签订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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