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脂喷涂施工协议书.docx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楼顶聚氨脂保温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包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屋面聚氨脂保温工程。

二、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甲方现场必须具备表面干燥、平整、无积水和其它杂物,提供相应电源加热设施。施工环境温度达到20以上方可施工。

三、技术要求:

1、施工厚度为55mm5mm(因室外高空作业有5mm的误差)。

2、现场发泡的聚氨酯表现密度为3540kgm3。

四、施工工期自甲、乙双方按具备施工条件所确定的具体时间(年月日)后67天内完成。(如遇交叉作业影响施工、阴雨天气则工期顺延)。

五、付款价格与结算:

1、工程款价格按72元计付。

2、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3、料到现场,经甲方验证原料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80%工程款(或由开发公司代付80%工程款)后方可卸车。原料及设备到达现场试喷后,经双方确认符合要求并办理了相关款项手续后施工。施工结束经质量验收合格后,5日内全部付清剩余工程款或由开发公司代付剩余工程款,如甲方能及时给乙方支付现金,甲方可扣乙方工程总造价4的管理费;如由开发公司代付工程款,甲方可扣乙方工程总造价

3.5的管理费,甲方收取管理费后,乙方不提供发票。如施工结束后,十日内甲方不予验收,将视为认可本工程质量合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20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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