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重要场所岗点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岗点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电厂厂长、支部书记每月对电厂各岗点上岗次数不少于6次,其他副职人员每月对电厂各岗点上岗次数不少于20次。

2、上岗人员上岗,查岗要认真负责,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安排处理,并记录。

3、厂长、书记上岗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其他干部上岗情况、工人执行制度情况及正规操作情况、设备及环境卫生情况、上岗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4、生产厂长和分管专业的技术人员上岗检查设备的运行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填写情况、现场卫生情况、安全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组织人员处理,重大问题定出处理时间。

5、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上岗检查时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严格遵守厂规定的上岗次数规定,到现场检查工作时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上岗记录,不准漏填或找人代填,每发现一次对其责任人罚款0元。在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安排有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并限期整改处理。

6、对不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或执行不认真的,按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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