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泥外运协议

乙双方就汽车城西片区排水渠清淤工程协商,决定由乙方进行淤泥外运。甲、乙双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淤泥外运计量单价:按市场价350(20立方米)计取不含票税付给淤泥外运承包人。

二、计量方式:淤泥由乙方组织车辆外运,甲方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丈量、核准监督,同时发放小票做为每车外运方量依据。外运结束,乙方依据收取的小票做为与甲方结算的总量依据。

三、付款方式:乙方按照以上的单价和结算的工程量,由广东XX公司工程项目部按每月结清外运淤泥费用。

四、乙方相关职责:乙方负责外运期间的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工作,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外运时间: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组织车车外运,无任何理由拖延时间,确保在七天内一次性运完(注:除阴雨天气和恶劣天气除外)。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决算依据,不得增加和减少。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广东XX公司备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2合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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