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抵押借贷合同.docx

流动资金抵押借贷合同(合同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编号:YB003656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编号:_县_乡(镇)合同编号:_经银行_县支行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大写)月利率用途年于本金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借款方贷款方公证单位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人):公证机关:(章)(章)(章)负责人:负责人:公证机关负责人:(章)财会人:经办人:签约日期:_年_月_日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