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当前民间投资调研报告

景德镇市当前民间投资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持续、快速开展,民间投资已成为投资领域的重要组成局部,其在开展经济、扩大就业、活泼市场和增加出口等方面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并已成长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了解我市民间投资情况,近期,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我市民间投资的现状、特点、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对策、建议等进行了全面调研.

一、民间投资开展现状1-5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亿元,其中国有、非国有投资分别为亿元和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为W口%其中,民间投资为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从所占比重看,民间投资已经超过了国有及国有控股、其他经济类型投资,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导力量.从民间投资主体看,私营个体占民间投资总额的%构成民间投资的主体.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集体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民间投资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开展,民间投资主体正逐步朝多元化格局迈进.今年以来,我市重点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注重城乡面貌建设,因此,推进了一大批惠及民生的根底设施工程建设,如城市公园、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其中,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属于省重点项目,全长公里,分为昌南XX区段公里和景东XX及高铁商务区段公里,全部方案总投资高达亿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缺乏今年,我市民间投资增速呈现低迷,从1-2月的-%、1-3月的-%、1-4月的-%到1-5月的-%,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当前,我市民间投资呈现一下几点趋势:一是在投资方向上,由于市内民间投资规模小而分散,存入银行和投资股票的多,投资生产性工程的少,不能形成投资的主流;二是投资结构上,民间投资行业、工程单一,主要集中于

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的投资规模和所占比例均很小;三是规模上,我市民营总体实力较弱,小多,有实力的大少;四是论证比拟成熟的工程较少,没有更多的好工程为依托,加之制约因素多的实际,不能吸收更多的民间资本.在总结外因的同时,作为民营的本身也存在很多缺乏:一是民营起点较低,核心竞争力不强.民营经济选择的多为技术门槛和治理门槛相对较低的领域,劳动密集型的行业,缺乏缺治理人才、缺技术人才、缺营销人才,导致民营经济核心竞争水平较低;二是经营治理模式落后,开拓创新精神缺乏.家族式治理是大多数民营的经营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可能导致决策的随意性,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难以适应规模的扩大、经营领域的拓宽,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开展和壮大;三是融资渠道依然不畅,开展缺乏资金.大多数中小民营在资本融通上表现为规模偏小且无稳定的资金市场配合.因此,承受市场风险和经济开展周期波动的水平较差,稳定性不强,加上地方政府财力缺乏,金融部门要求严格,使其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四是社保机制不够健全,职工队伍难以稳定.民营的社会保证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已成为制约民营引进人才、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的一个重要问题,成为民营实行更高层次扩张的主要障碍之一.

三、相关建议一拓宽投资领域要按国家确定的“非禁即准的原那么,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根底设施、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领域,通过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制订工程标准化合同和分行业合同,提供更加细化可操作的实施指引,积极探索民间资本进入根底设施及公益性工程的盈利或回报方式,处理好工程投资的利益风险分配关系,使民间投资有“可预期的投资回报,对于一些回报率较低的工程,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举措给予帮助扶持,提升民间资本的投资回报水平,增强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二优化融资环境一是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和扶持民营,尤其是高科技民营的开展,培育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引导闲散的民间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地进入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同时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向民营投资.二是采取切实举措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尽快落实好国务院近期针对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问题制定的具体举措,即对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提升金融机构的效劳水平,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些贷款和治理方法,增加效劳品种,加大对民营的授信力度,打破商业银行放贷行业限制,开展原材料抵押、商标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对符合当地产业开展规划的工程,以财政担保的形式解决融资,并通过完善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融资平台,让民营更多得到低本钱的资金支持.三增强效劳治理

一、简化社会投资工程的审批程序.建立社会投资工程审批会办制度,尽可能的减少报批环节,提升办事效率.对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实行分类指导,实行投资工程属地化治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效劳和治理.

二、破解土地制约开展的瓶颈问题.引导向特色园区、小城镇集聚.土地治理部门根据工程的优劣安排用地,涉及土地的各项费用与其他所有制平等对待.借鉴成功做法,划出一局部土地作于私单位的特色园区或由管委会建设多层或标准产房,租赁给经营.对土地采取招标、技改、拍卖等方式,允许不同所有制单位在竞争中取得用地权.

三、完善社会保证制度.在建立中小经营预警制度的同时,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和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民营的业主从业风险基金,解除民间投资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业主开展经营,扩大投资规模的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对民间投资的效劳体系.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增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定期发布工作,设立专门的为民间单位投资效劳的信息中央、技术创新中央、投资咨询中央等.鼓励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效劳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开展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治理和市场信息等效劳的中介组织,帮助民间投资者建立标准的产权制度、财会制度和人员培训制度.引导民间投资朝“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的方向开展,推动其产品上档次、上规模、技术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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