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现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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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山谷蓝/XX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为:

(1)个人劳务报酬;

(2)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其他零星支出;

第二条各部门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对超出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款项应申请用银行存款支付。

第三条现金的保管工作与现金的记账工作必须分开,出纳负责现金的收付款业务,会计人员负责现金收付款的记账工作。

第四条若有邮局汇款的现金应设置专门的登记簿,记录汇款的来源、金额、转交和签收等事项。

第五条对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现金,销售人员必须于收到款项后当日或次日送交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必须于收到款项后当日或次日送交银行,不许从收入中坐支。

第六条出纳员在现金收付时,要严格核对现金收支凭证和原始单据是否相符,并保持与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一致,若发现会计人员处理与原始单据不符的情况应要求会计人员进行更正,所有现金付款事项必须由经办人签名,现金收款后,出纳须盖“现金收迄”字样,现金付款后,出纳须盖“现金付迄”字样。

第七条出纳人员在保证现金使用的前提下,应严格掌握核定的库存现金额,超过核定的限额要及时送交银行。

第八条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日结,不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每天营业结束后,应进行库存盘点,并将实际库存现金数与现金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第九条备用金管理:

1.为方便销售人员个人零星开支的需要,由公司总部给销售人员每人一定的备用金,汇至个人账户,备用金的开支主要用于个人的差旅和交际应酬费等,销售人员花费报销后,总部财务部应直接汇至个人账户上。销售人员个人支取现金的银行手续费,由财务部统一核定一定的标准额度,销售人员在标准范围内至财务部报销。

2.备用金的开支主要用于个人的差旅和交际应酬费等,销售人员花费报销后,总部财务部应直接汇至个人账户上,补足其备用金。

3.4.予以收回。

5.销售人员离职时,应将备用金归还至财务部,财务部核销个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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