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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材买卖合同(墙地砖类)买卖合同F
第一条商品名称:(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您所选择的商品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及数量后再签字。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单位:元商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颜色材质数量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及安装:(交货安装)时间:;(交货安装)地点:_如选择卖方安装的,买方应提供安装条件;安装标准及方式为:。
第四条验收及三包责任:对于数量、规格、颜色、品牌等表面瑕疵,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或安装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卖方交货之日起两年内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包修的,包修期限,卖方负责修理。
第五条换货:在验收完毕,铺装前,买方就产品规格、型号、花色等要求进行更换,在产品没有损伤、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在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六条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瓷砖,在不存在泡水、沾灰、破损等影响二次销售的因素前提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九条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买方(盖章):卖方(盖章):住所:住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签订地点:主办单位(盖章):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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