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买受人:现将海马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买受人。该车车牌号为码为苏CXXX,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LH16CHAL8AH006883。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20XX年1月24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20XX年1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等工况良好。车身车架无锈蚀。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3.该车辆自于年4月16日前所有违规违章及债务问题规出卖方承担,车辆过户后所发生的所有违规违章及债务问题由买受方承担。
第四条:车辆过户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备用。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20XX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