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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员工劳作合同
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身份证号码: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砖厂生产劳作合同。
1.1砖厂名称:_标砖厂
1.2砖厂地点:_1.3时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二.生产承包价:_2.1生产合同价为打砖每块人民币:_标砖:_¥元(每板)、空心砖:_¥(一块)。
2.2生产合同价为上车标砖每块人民币:_¥元。空心砖每块人民币:_¥,上车数量不记入生产量。三.承包费支付方式:3.1打砖费用每月月底结算。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4.1甲方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合同费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砖厂合同工人打砖费。
4.2甲方确保砖砂,水泥的正常供给。
4.3如因甲方的板砂,水泥不能正常供给,或者停电。乙方所定产量也做出相应调整。
4.4甲方负责及时供给乙方现场生产所必须的各类材料、设备和工具。
5.1乙方组织人员实施生产,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转包砖厂生产。
5.2现场的管理均由乙方亲自管理,不得委托给任何第三方管理。
5.3乙方必须遵守在砖厂上班。
5.4甲方每个月按时发放给乙方的打砖费及上车费。“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生产原则,遵守、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管理。
5.6生产中材料的使用,乙方有责任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爱护设备。
5.8乙方假设违反上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本协议甲方签字和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甲方代表:_日期:_日期:_乙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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