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方):_身份证号:_乙方(购买方):_身份证号:_甲方现有一辆_色_车,车主_,车牌号_,发动机号_,车架号码_,登记日期_,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_年_月_日_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成交。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20%)人民币_元(大写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盘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必须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当。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确保,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必须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当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备注:
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