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页
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天津市XX公司(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红旗污水收集主干管工程中的工作井、接收井制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
1、工程名称:红旗污水收集主干管工程
2、分包内容: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制作。
三、承包价格及方式:
1、工作井接收井所有工作内容施工按土方开挖计,每立方米100元(不包括运土方,发包方仅提供钢材、商品混凝土、施工用电等所需材料,承包方自备模板及抽水机等施工用具及工具):
2、施工过程能采用机械开挖的井位,机械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部分井位如需人工开挖,其费用不再增加,按原费用计费。
四、工程质量标注:按图施工弁达到现行国家市政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五、工程款支付与调整:工程宽支付:收到业主进度款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工作井及接收井的包工款待顶管及井内井做完后付清剩下20%。
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协调与管理;
2、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电;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对外协调工作;
4、负责检查井井位现场放线;
5、因甲方放线位置不准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文明施工的标示牌。乙方责任:
1、精心按图施工,按建设局要求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负责工程的精心施工及管理,确保工期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3、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及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处理损失;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并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及损失;
5、负责现场的文明施工包括井边围护,并承担有关部门由于不文明施工的罚款;甲方(公章):负责人:
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乙方(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日期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