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检查巡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1-2007.5-2006

3.术语与定义4.职责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值班人正常巡视检查,应按照巡视检查路线图进行。

5.2按照不同目的和要求进行交接班巡视、班中巡视和特殊巡视。

5.3交接班巡视在交接班时进行,有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巡视。当面当场检查设备各部位的工作情况,在交接班巡视中出现的问题,有交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5.4班中巡视,应每小时巡视重要电气设备一次,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并计入巡视记录。

5.5特殊巡视,对新更换的部位或修复部位的运转在24小时内必须随时检查、观察,巡视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6.检查与考核7.附录

7.1作业检查巡视表

作业检查巡视表

工程名称:

部位:

受检班组: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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