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8.1塔吊司机和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从事作业。

2负责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3负责在起吊前全面检查起重机具、绳索、吊钩等,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者,要立即更换或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不得草率从事。

4负责在起吊前进行试吊,严禁超负荷运行,要慢起慢放,严禁用起重机具拉扒其它物品。

5起重操作时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精力必须高度集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

6禁止任何人站在运送的物品上面或者在下面逗留和行走,物体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开现场。

7拒绝冒险和违章作业,遇危及安全情况的应拒绝开机,拉闸关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8负责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和各保险设施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生产。

9负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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