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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采掘开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采掘开设备的管理,最大程度上的减少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个采掘开区队。
第二章耙斗装岩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每班必须检查支腿是否牢固,支腿支撑不合格的罚款50元。
第二条司机开车前必须检查防护栏固定是否可靠,护栏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第三条每班必须检查导绳轮是否转动状况,绳轮固定螺栓护套磨损不超限,否则罚款50元/处。
第四条电机、减速机要经常清理,其上部不能有矸石和其它杂物,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五条滚筒及操作系统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少油、少销等现象。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第六条钢丝绳每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10%必须更换,否则罚款100元。
第七条钢丝绳不准有接头,否则罚款200元。
第八条耙装机停用后,必须拆除操作手把并停电闭锁,否则罚款100元/次。
第三章喷浆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油位要符合标准,质量合格,否则罚款50元。
第二条密封板压力要合适,不得漏气;否则罚款50元。
第三条电动机表面必须保持清洁,不得被喷浆料埋住,否则罚款50元。
第四条风水管路不得有漏风、漏水现象,否则每处罚款50元。
第五条振动筛及整体设备卫生必须保持清洁,否则每处罚款50元。
第四章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绞车必须在完好状态下工作,做到零部件齐全完整,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二条刹车带厚度小于2mm时应更换新刹车带,正常运转时刹车带的温度不得超过70℃,否则罚款50元。
第三条操作手柄少定位销罚款50元,销子用螺栓等代替的每处罚款50元。
第四条绞车无护板罚款100元,护板固定不牢固罚款50元。
第五条声光信号、红灯闭锁不齐全的罚款100元。
第六条电机少风叶或少风叶罩的罚款50元。
第七条电机上不得有杂物,否则罚款50元。
第八条绞车要有良好的润滑,油量、油质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罚款50元。
第九条绞车固定要牢固可靠,否则罚款100元。
第十条斜巷一坡三档必须按标准安设、使用正常,否则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钢丝绳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的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钢丝绳钩头不符合规定或出现死弯每处罚款100元。
第五章局部通风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安装地点不能有淋水,否则罚款50元。
第二条风机要定期更换。
第三条必须要有消音器。
第四条风机进风口附近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
第五条风机要按规定上架或按措施或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吊挂。
第六条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要正常使用,否则罚款500元。
第七条各接合处严禁漏风,否则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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