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室防火责任制度

1.电池室的防火工作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检班设备专责人负责。

2.电池室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4.必须保证电池室内设备的安全防火、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的完备好用、卫生清洁,做好巡检记录。

5.蓄电池室内禁止明火、吸烟和安装使用能够发生电气火花的用具。

6.蓄电池室内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和设备,保证完备好用。

7.在蓄电池室内进行动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工作标准和动火工作票制度,遵守下列各项:

⑴动火工作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⑵在蓄电池充电过程中,禁止动火工作;

⑶在充电结束后,强力通风2小时以上方可进行动火工作;

⑷动火工作过程中,必须进行连续通风。

8.一旦发生火险时,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扑救,把损失控制到最小。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