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队长隶属于安全监察部部长,是消防队的主管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积极贯彻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规程及国家、地方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积极贯彻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指示精神;

二、负责消防队执勤战备、业务建设、防火监督、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日常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部署执勤、战备、训练及演练工作,掌握公司重点部位的情况,熟悉灭火作战计划,加强队员业务理论水平,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五、负责灭火、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及时准确地调配和增援灭火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负责为公司各单位按消防标准提供消防器材,鉴定、服务、检查、更换、配发消防器材的补充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人员管理及考核工作;

八、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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