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辖区内特种设备永久性档案和完善的数据库,并录入微机,实现动态管理。

二、负责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普查建档、定期检验以及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等工作。

三、督促指导各村、企业特管机构和特管员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村特种设备档案,进行特种设备巡查。

四、协助区质监部门对管辖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对于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并逐级上报。

五、实行信息月报制,对于每月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使用等信息及安全状况,于次月3日前上报区安委特管办。

六、协助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以土锅炉为重点的农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特种设备安全。

七、配合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或协助有关单位(个人)进行投诉。

八、完成区质监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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