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妥善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重大旅游安全声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根据兰花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人负责制

成立总经理为首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海内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发生在本宾馆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恶性事故;

3、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

一、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上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对报告公安分局。如发生火灾报110(消防支队),如发生人身伤亡报120。

(二)在公安或有关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上作需移动物证,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已及在国内的保险情况,并迸行登记,能够询问的应及时询问,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物品,要认兵清理和保护,异逐项登记造册。

(四)、伤亡人员中有j每外游客的,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外管处,由市局外管处通知有方面。

(五)在伤亡声故处理过程卢,应认真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词文件:

1、为伤残人员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书;

2、为骨灰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之书;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

3、为遗体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医院出具的尸体体防腐证明书,防疫部门检疫后出具的-棺材出境许可证。

(六)如责任在宾馆者,应妥善处理好伤亡的赔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及共家属进行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协助保险公司办理对购买入境旅游的保险赔偿者的保险赔偿。

四、事故发生后,应向市旅游局、市国家公安局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声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

1、事故友生的事件、地点;

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3、事故,接待部门与事故有关的其他部门;

4、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

1、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

2、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3对事故原国的分析;

4、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术;

5、其它需要请求或报告的事项,。

(三)事故处理结末后,应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升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包括:

1、事故经过及处理;

2、事故原因及责任;

3、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4、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5、有关方面及事上家属的反映,;

6、声故遗留问题及其他。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理原则上由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在处理过程中,应按照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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