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日常防火守则

1、烟头、火柴杆必须随手弄灭,放在注了水的烟缸里,不能随地和向舷外乱丢。点燃的香烟不能乱放

2、严禁在货舱、机舱、物料间、储藏室内吸烟,在卧室内不允许躺在床上吸烟。装卸或加装燃油是禁止在甲板吸烟。

3、垃圾桶必须是铁桶,桶内注水,并应勤倒净。

4、规定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存放。禁止任意烧纸。禁止任意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玩弄救生信号弹。

5、离开房间随手闭灯,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注意关闭。风雨天气应检查舷窗是否以关闭关严。航行中不锁门睡觉。

6、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封闭式电炉、自动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必须有人看管,离开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

7、不准任意接拆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拉线装灯或乱拉收音机天线。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服等。

8、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不得乱丢乱放。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放在闷热的地方,放在自燃。

9、大舱的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泡及护罩,如有损坏,应及时换新。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它物压坏,用后放在指定处所。

10、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1、严格遵守与防火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领导,对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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