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工厂租赁合同简单版

出租方:

承租人:

目前出租人有一栋砖厂厂房及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生产使用,承租人同意出租砖厂厂房及设备。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出租人愿意将位于莲花镇莲花村的砖厂车间(17间)的设备(1座砖窑)和机械设备(详见附表)出租给承租人,上述房产可以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两年,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三、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年30万,两年60万。

2、保证金10万。

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四、租赁期间租赁物业的维护

1、租赁物业在租赁期内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和保养,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属于租赁物业的设施的权利。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业内特殊设施的维护,并确保在本合同终止时,特殊设施将与租赁物业一起以可靠的运行状态返还给出租人。出租人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和监督。

2、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内爱护租赁物。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权的转让

租赁期内,出租人转让租赁物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应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生产安全

1、租赁期内,承租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事故和损失。

2、承租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租赁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七、工厂的转租和返还

1、租赁期间,承租人转租厂房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中途转租厂房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工厂设备归还时应正常使用。

八、租赁期内的其他相关协议

1、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非法活动。场地用途不得改变,从场地上取的土只能用于砖厂生产红砖。

2、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土,否则承租人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税费。

4、租赁期内,设备由承租人自行购买,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收回。

5、如果出租人需要使用租赁的厂房,承租人将无条件归还。

6、承租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负责现场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取土坑)及相关危险因素较大的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九、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出租人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仲裁程序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收到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和押金后生效。

出租人:______(签名)

承租人: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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