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小区车库出租合同汇编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家园__号地下车库____#车位一个,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年,即20______年5月16日至20______年5月15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3、该车库租金共计:元(租金元 物管费__元);大写:乙方应于20______年5月16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磁卡壹张、通行证壹张,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收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取暖费。

5、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停放在车位内的一切自然(地震、水涝等)及非自然(战争、火灾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

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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