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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民法院
( ) 刑核字第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以( ) 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 犯 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本案现已复核终结。
本院确认……(写明经复核肯定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具体证据的内容)。
被告人 ……(阐明同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 ) 刑初字第 号以 罪判处被告人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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