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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
纳资人:(乙方)
纳资人住址:
开户金融机构账号:
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因经营需要,申请甲方给予投资,并由担保人给予担保,经甲、乙方及担保人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投资人民币__元,大写:元整。
二、甲方向乙方的投资为短期投资,投资期限为天,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投资期满,乙方同意甲方收回投入的资金。
三、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制,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乙方同意每月按投资额的__%向甲方支付投资的利润回报。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如乙方不能按约定退回甲方投资,每日按投资额的‰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回投资款,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付给甲方投资利润,已经预收的,多收部分甲方予以退还。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投资。
(一)经营不善严重恶化的;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三)丧失商业信誉的;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
七、如因乙方违约需要对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或引起诉讼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为确保甲方投入的资金能够按约定收回,担保人对乙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全部义务自愿担保,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如发生纠纷引起诉讼,由___市人民法院裁判。
十、本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核批人(签字):担保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甲方(担保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保修和保修责任
1.1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作为担保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大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各种费用。
1.3本合同的保修期: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自独立合同项下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乙方作为抵押权人的该房屋抵押登记完毕,相关权属证书移交乙方持有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担保..无论有无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乙方放弃对抵押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或其他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
1.5本合同不可撤销。
1.6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能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的书面索款通知后,无条件代表乙方付款..乙方出具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的任何文件均可作为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除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和费用..乙方扣款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回不足部分..当扣除的收入不足以清偿所有到期债务时,支付顺序为费用、利息和本金。
第三条担保人的保证和承诺
3.1甲方已仔细阅读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约定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或允许主合同债务人转移债务外,其他不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形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按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的协议或承诺。
3.4甲方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执行、上诉、复议等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但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书面通知乙方的除外。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监督检查甲方的经营和担保能力,并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的经营场所,检查甲方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上市公司要求公开信息披露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信息。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或甲方提供的信息不构成保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甲方应在进行以下工作前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管理体制、产权组织形式、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出售企业、产权转让、减资等。;
(二)出售、赠与、出借、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超过__年全部未分配利润。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双方同意变更主合同除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事先征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数量、价格、币种等内容。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债务减少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的债务加重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或者该财产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或者担保物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赔偿或者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份额。
10.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实质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抵押物灭失且无代位求偿权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1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少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保证期间,如果保证人发生变更、撤销或其他可能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更,保证人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作为债权人接受的新保证人在天内履行。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主合同同时有保证和物质保证的,保证人对物质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债权人放弃对财产的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赔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权。
7.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再次向他人提供担保的,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当如实提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不能实现,或者债务人已经违约等。
3.债权人在订立担保合同前,有权以债务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但是,担保合同一旦订立,担保人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并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人的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主合同项下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当赔偿债权人实际经济损失。债权人有权用担保人存款账户内的资金直接冲抵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担保人未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利息等费用。
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担保人在此向债权人声明并保证如下
1.担保人为___________
2.担保人拥有签署本保函和履行其在本保函项下责任的全部法定权利、权力和权限;
3.本保函在主合同生效的同时生效,意味着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按其条款执行,并可随时在法院执行;
4.担保人将不签署和/或履行本保函
(1)违反或违背任何法律法规或担保人的章程或设立文件,或
(2)违反或违背担保人签署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者
(3)超越担保人所担保的权限(无论是否受担保人的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限制),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四)以自有资产抵押的。
5.担保人未拖欠任何其他应付债务,也未发生在担保人签署的任何合同、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或任何事件的发生和存在构成任何文件中设定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在任何法院、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机构起诉担保人或其资产,这将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和其他状况;
7.除法定优先债务外,本保函项下担保人的责任是直接的、无条件的,其支付责任在任何时候都享有与其他无担保债务同等的地位;
8.担保人未违反任何债务履行协议,或在本保函签署之日未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将对担保人产生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充分、准确地披露了本保函签署之日存在的所有实际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是按照____的法律和条件编制的______上述财务报表及所附记录真实、清晰地反映了担保人在报表所涵盖期间的财务状况,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经营、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不存在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所附记录中未披露的重大债务或重大未实现损失或预期损失;
(4)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关于担保人的所有信息(无论是否根据本保函的任何条款提供)在提供信息当日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5)担保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均无任何扣税或预扣。
第八条担保人的豁免范围
1.担保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免除担保责任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取得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债权人放弃实质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责任。
第九条通知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通过__________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等)方式交付。).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暂停履行该义务。
2.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以及关于__在_________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导致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预测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预测也无法克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使受影响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动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的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解释
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本合同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本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相关条款的内容做出合理的解释。除非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否则本解释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主合同,主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担保人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未经担保人书面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没有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
4.本合同以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项目经营活动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_____,人民币(大写)_伍佰万元整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_24%/年___。
第五条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额汇入借款方账户__。
第六条还款时间、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还清,汇入贷款方账户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人担保负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
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担保,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
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关规定的
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
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贷款方的责任造成借款方损失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
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__。
贷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出借人(甲方):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用途为。
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
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偿后有权执行抵(质)押财产、实现抵(质)押权以及要求反担保保证人履行义务。
5、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滞纳金和违约金,且在保证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为偿付的(节假日顺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后,无条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垫款并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丙方将按垫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诉讼或执行所涉及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均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计算,直至执行终结。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追偿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如提前偿还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月的部分按一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公证的经公证后生效),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份,自签订之日起连同借款借据一并生效。
第十五条提示
丙方已提请合同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出借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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