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安全协议(房屋)

根据有关安全消防的规定,为保证租赁用房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经双方协商要求租房单位保证做到:

1.对租赁用房的内部装修和改动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和改动应符合建筑和消防的有关规定。

2.不得任意拉接电线,如需拉接电线应通知甲方并符合电气用电的规定。

3.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的电器容量应与线径、熔断器相匹配。

4.熟悉、了解用房周围消防器材放置位,以备紧急时使用。

5.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和其他有毒的危险物品。

6.严禁在房屋内进行吸毒、赌博、卖淫嫖娼、销赃、窝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7.人离房时应断电、断气、熄灭火种。

8.若违反规定,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出租单位 租房单位

鉴证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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