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规章制度【精】

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一10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因工作失职,客户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1、一个月内受到三次警告处罚者;

2、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6、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户钱、物者;

7、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

9、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0、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